
評選辦法
評選程序及辦法
1. 評選時間:2020年10月21日(三)- 2020年11月27日(五)
2. 流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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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階段評比 _ 線上評分:10月21日(三)-11月15日(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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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商獎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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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廣告主組成的評審團、公協會理事長組成的評審團進行初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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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與團隊獎項/作品獎項(含設計類獎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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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者由廣告主組成的評審團進行線上初評;後者再為廣告主評審團分成兩組(依產業類別)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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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告主獎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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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公協會理事長組成的評審團,進行線上初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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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階段評比 _ 評審會決議:11月26日(四)-11月27日(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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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商獎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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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廣告主組成的評審團進行評審會決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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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與團隊獎項/作品獎項(含設計類獎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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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廣告主組成的評審團,依初評的形式進行評審會決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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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告主獎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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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公協會理事長組成的評審團,進行評審會決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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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選重點
1. 代理商獎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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策略思考、服務團隊素質、媒體購買或研究能力、議題設定能力、媒體關係、客戶穩定度、公共服務及產業貢獻…等。
2. 廣告主獎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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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新精神(不斷在新商品、新經營模式、新行銷手法上推層出新…等)、夥伴關係(尊重創意與媒體專業、抱持長期合作信念…等)、策略達陣(清楚行銷目標、具完整行銷策略…等)、最佳品牌(品牌與形象可信度、品質、價值、了解消費者需求、經營、產品、科技不斷創新、社會責任…等)。
3. 個人獎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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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營管理、績效成長、員工教育、員工士氣與向心力、客戶滿意度、公司願景…等。
4. 作品獎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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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銷績效、傳播效益、媒體創意、網路運用…等。
5. 設計類獎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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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新與創意之設計表現、滿足市場需求、具傳播效果(展現文化及意涵)
評選結果
1. 以評審團之決選評審會評定為最終評定,選出今年2020行銷傳播傑出貢獻獎入圍。
2. 獎項評選結果於2020年12月4日(五)前公佈入圍名單(尚未公布金銀銅獎得主)。
3. 2021年01月11日(一) 舉行頒獎典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