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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選辦法

​評選流程

1. 評選時間:2018年10月24日(三)- 2018年12月7日(五)

​2. 流程:

  • 第一階段評比 _ 線上評分:10月24日(三)-11月16日(五)​

    • 代理商、個人/團體、作品獎項類別​​

      • 由8位廣告主組成的評審團,針對代理商獎項、個人獎項、作品獎項3大類獎項評比,作品獎項則分別由10位評審分成兩組進行評比;6位公協會理事長組成的評審團,針對廣告主獎項,從網路評選後台,進行評比。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

    • 廣告主獎項類別

      • 由5位公協會理事長組成的評審團,從網路評選評台上看所有參賽作品,針對類別內所有獎項進行評比。​

  • 第二階段評比 _ 評審會:11月26日(一)-12月7日(五)

    • 最終於評審座談會上討論。針對作品獎項,則一樣由兩組評審進行最終評斷。​

​3. 評審團陣容:

  • 公協會評審團:

    • 國際廣告協會台北分會(IAA)理事長 黃燕玲

    • 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(TAAA)理事長 鄧博文

    • 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(MAA)理事長 陳振忠

    • 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(DMA)理事長 邵懿文

    • 台灣暨臺北市國際公共關係協會(TIPRA)理事長 張美惠

    • 台北市廣告業經營人協會(4A)理事長 黃逸甫

  • ​​​​​​​廣告主評審團:

    • P&G台灣香港傳播與公關副總經理 梁斯怡

    • 泰山企業 資深品牌經理 陳秀鳳

    • Oath 企業部行銷總監 黃秀雅 Grace

    • 杏輝 行銷部經理 林芳瑜

    • 中興保全 廣宣室協理 湯敦台

    • 耐斯集團 營運長 邱玟諦

    • 和泰興業 廣宣部部長 李承芸

    • 台新銀行 綜合企劃處品牌經理 張娥姬
       

​評選標準

1. 代理商獎項:策略思考、服務團隊素質、媒體購買或研究能力、議題設定能力、媒體關係、客戶穩定度、公共服務及產業貢獻…等。

2. 廣告主獎項:創新精神(不斷在新商品、新經營模式、新行銷手法上推層出新…等)、夥伴關係(尊重創意與媒體專業、抱持長期合作信念…等)、策略達陣(清楚行銷目標、具完整行銷策略…等)、最佳品牌(品牌與形象可信度、品質、價值、了解消費者需求、經營、產品、科技不斷創新、社會責任…等)。

3. 個人獎項:經營管理、績效成長、員工教育、員工士氣與向心力、客戶滿意度、公司願景…等。

4. 作品獎項:行銷績效、傳播效益、媒體創意、網路運用…等。

5. 設計類獎項:創新與創意之設計表現、滿足市場需求、具傳播效果(展現文化及意涵)​​

​評選結果

1. 以評審團評定分數為最終評定,選出今年2018行銷傳播傑出貢獻獎入圍。

2. 獎項評選結果於2018年12月12日(三)前公佈入圍名單(尚未公布金銀銅獎得主)。

3. 預計於2019年1月10日(四)舉行頒獎典禮。本會除編印獲獎者事蹟專輯公開發表外,並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向社會各界宣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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